学校允许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在校修完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课程且考核成绩良好者,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修满辅修专业相应课程规定学分,毕业时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若主修专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根据情况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