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内蒙古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安排专业。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志愿顺序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