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汉中市召开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讨会并隆重表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我校被授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胡志军总会计师代表学校做了题为《健全机构,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的经验交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领导以及各高校主管校领导、资产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促进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考核制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并颁布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从2011年开始连续进行五年,分学校自查、专家组重点检查、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考核等次三个阶段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省教育厅每年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表彰,对“较差”等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高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参考依据。 今年6月18日,省教育厅组织部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实地考核工作组,通过“听、查、评、议”的方式,对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考核组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面能够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了“学校重视,理念先进,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国资处 编发:网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