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江苏省、山东省、甘肃省、湖南省、山西省等5省份招收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类(音乐类)考生并组织专业校考。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以艺术类(艺文或艺理)考生身份参加2013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2. 参加生源所在地省份的音乐类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者。
二、校考招生类别
1. 器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中音萨克斯、上低音萨克斯、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低音提琴、古筝、二胡、琵琶、竹笛;
2. 键盘类:钢琴。
三、报考细则
1. 生源所在地省份有联考或统考要求的,考生须获得合格证;
2. 考生请于2013年3月10日前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报名系统左侧提示栏目填写本人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须在线打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音乐类)网上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5日(8:30~17:30)持《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校团委文体部办公室(雁塔校区北院2#学生公寓132室)报名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 校考时间:2013年3月 16日8:30~17:00;
2. 考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北院学校团委;
3. 考试内容:
(1)器乐类
①专业考核:音阶、练习曲、自选曲目一首(自带钢琴伴奏);
②视唱练耳:单音、音程、三和弦、视唱。
(2)钢琴类
①专业考核:钢琴专业考生演奏740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以上程度作品一首、即兴伴奏;
②视唱练耳:单音、音程、三和弦、视唱。
五、合格证发放
1. 参加校考的考生,学校将结合艺术团需求和考生的校考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 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与拟定合格考生签订意向书并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
1、省外(江苏省、山东省、湖南省、甘肃省、山西省)考生的录取原则为: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文化产业管理;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 所有报名材料除原件外,学校将不予退还;
3. 专业测试时,考生自备乐器(钢琴、打击乐和低音提琴可由学校提供乐器),自带伴奏;
4. 除钢琴.定音鼓外,考生进校后需自备乐器;
5. 来校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29-82202841; 传 真:029-82201830;
联 系 人:朱 瞻; QQ:183279329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邮政编码:710055;
E-mail:sizhan@163.com。
二〇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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