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田径、网球和游泳项目的测试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5.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等级证书项目、获奖证书项目一致(包括小项)。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流程
2.提交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等级证明”中上传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姓名等级页)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个人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结果截图。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获奖成绩证明”中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及秩序册、成绩册。若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有赛事主办方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仅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封面、成绩册封面以及秩序册和成绩册中反映本人满足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页);足球考生需上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扫描件(见附件 1)。
(4)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高考报名表”中上传高考报名证明或截图。
(5)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同等学力材料”中上传同等学力学习证明、成绩单(须公章)或同等学力认定证明(仅限同等学力考生上传)。
(6)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和中学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相关人员签字和中学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完成报名。
注:考生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无效。
3.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通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请考生关注。
四、测试安排
1.校测项目——网球
网球项目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参加我校 3 月份组织的现场确认及专项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2.统测项目——游泳、足球、田径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田径、游泳、足球项目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育联盟”手机 APP 上自主进行统测注册、报名,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测试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请考生按时参加全国专项统考,我校不组织现场测试。
注册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 12:00;
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 12:0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组考单位招生官网。
3.测试结果请关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
五、专项测试成绩认定和录取
1.专项测试成绩认定
(1)游泳、田径、网球项目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考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队需求择优进行成绩认定。
(2)足球项目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考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队需求分级别、分位置择优认定测试合格名单,原则上 A 类录取名额优先前锋、前卫位置,B 类录取名额优先一级运动员。
2.文化课考试
(1)A 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
(2)B 类和 C 类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考生签约及公示
(1)根据专项测试成绩认定结果确定入围考生签约名单(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 2 倍),签约名单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考生须到我校现场签订《2023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并确定就读专业(见附件 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签约考生,视为放弃签约资格。对测试过程中出现违背体育道德言行者,取消入围资格。
(2)签约考生名单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报生源省招办公示、备案。公示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的招生政策录取。
4.录取
(1)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并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学校按照公示的文化课成绩标准进行录取。
(2)学校确定的 A 类考生,文化课最低线由学校另行划定,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底线。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调整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4)合格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科类选择专业志愿填报(实施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其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中发现身份不符、测试成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监督机制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选拔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2.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服用兴奋剂、替考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认定和录取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所有项目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保存。
4.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考生和家长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为准。
2.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须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及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建大〔2017〕318 号)。
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现场审核确认及测试时间或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考生。现场审核确认和测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简章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 13 号
收件人: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5
招生微信:jdzs2288
招办电话:029-82202288
监督电话:029—82205091(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 |
徐老师 |
18700932181 |
李老师 |
19991935161 |
足球项目 |
魏老师 |
13991156653 |
田径项目 |
葛老师 |
15349221679 |
游泳项目 |
陈老师 |
18992837757 |
网球项目 |
张老师(男子) |
13201641467 |
于老师(女子) |
13572269027 |